影视植入广告考虑因素:别太任性_鱼爪传媒

影视植入广告考虑因素:别太任性

影视植入广告考虑因素:别太任性。审讯的时候吃沃隆坚果,戒烟的时候吃沃隆坚果,随处可见、随便喝的999感冒灵,毛铺酒强势入镜……刚剧终的《三叉戟》剧情好评如潮,但各种花式广告植入遭受诸多吐槽,有网友戏称真正的“三叉戟“不是剧中的三位公安干警,而是沃隆坚果、999感冒灵和毛铺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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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几年来,电视剧植入广告依凭隐蔽性高、渗透性强且没有专文限制等优势,受到广告主青睐。尤其是国家相关部门对电视剧插播广告做出严格限制后,摁下葫芦起来瓢,助长了植入广告的发展,并逐步蔓延到如今俨然泛滥失控的局面。

近年热播的电视剧,无论何种剧情,广告总能想到办法植入,大不了粗暴露脸。其中,药品企业成为该类广告的主要“金主”。例如,《我的前半生》中大量植入达喜铝碳酸镁片、吴太感康;备受追捧的《欢乐颂》《外科风云》《何以箫声默》中,均有999感冒灵的身影;古装剧《青云志》中先后出现胃泰、骨痛贴膏。

对于电视剧广告植入泛滥的原因,业内普遍分析认为是该类广告管辖范围存在盲区、多部门审查协作难度大。但是,电视剧植入广告真是现有监管的盲区、政策的“漏网之鱼”吗?尽管广告法对电视剧植入广告无明确的定性和规范,但消费者消费影视作品时却在毫无提醒的情况下消费了广告,这分明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。电视广告的优缺点早先也介绍了,想必大家也是了解的。

诚然,电视剧植入广告隐藏在几十集剧情中,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和难度偏大;广电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审查作品内容,广告植入也容易被忽视。但是,办法总比困难多,电视剧植入广告监管难度大不能成为监管缺失的理由。须知,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植入广告监管上的责任推诿,作壁上观,出了问题还得一起担着。

因此,相关部门当务之急是亡羊补牢,根据电视剧植入广告的形式、特点尽快调整工作思路、工作方法,化繁为简,共同制定配套制度,实现协同监管。例如,可以吸纳有关业内专家提出的健全植入广告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,从而抑制植入广告的负面效果;还可以制定植入广告负面清单。

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药品关乎人的生命健康,药不能乱吃的道理普世皆知。广告法明文规定,药品广告应该显著标明禁忌、不良反应,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“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”。

但是,现有大部分药品植入广告显然没有遵从相关要求,存在潜在危害,违背法律规定;对于部分无下限植入、对药品功效夸大宣传的广告,更是缺德又违法。换言之,现有政策法规框架下,电视剧药品植入广告本有法可依,如今需要的是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将之关进制度笼子,“以正视听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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